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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邦网盟在线服务协议 一、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腾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腾邦网盟”)用户,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二、 定义: 1、 用户:按照腾邦网盟网站(www.sjmpw.com)(以下简称“腾邦网盟”)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人。 2、 卖方:拥有合法经营的网站或者网页的空间,并可按约定提供信息牌链接位的腾邦网盟用户。 3、 买方:有意在网站主提供的空间,建立定向网络信息牌投放的腾邦网盟用户。 4、 服务提供商:在腾邦网盟网上发布信息,以其技术、产品或服务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5、 网络定向广告:买卖双方的交易对象,即通过“网络广告自助管理系统”将买方要投放的信息牌有针对地投放到卖方提供的空间。 三、协议的订立 1、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腾邦网盟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用户在使用腾邦网盟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腾邦网盟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腾邦网盟将在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用户。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3、用户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用户和腾邦网盟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腾邦网盟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用户点击协议正本下方的“确认”按钮并按照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腾邦网盟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四、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1、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腾邦网盟网的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腾邦网盟网。 2、 用户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3、 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腾邦网盟网用户名。 4、 用户只能通过自己的密码来使用用户的账号。如果用户泄漏了密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不管任何原因用户的密码安全受到危及,应该立即和腾邦网盟取得联系。 五、用户的声明和保证 1、 用户承诺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达成交易履行其义务的能力。 2、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腾邦网盟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3、在使用腾邦网盟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4、不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不在腾邦网盟网上交易平台上恶意评价其他用户; 5、用户承诺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负责,不得利用腾邦网盟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不买卖国家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不得买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物品,也不得买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或是腾邦网盟认为不适合交易的物品。 6、在腾邦网盟上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用户同意,不对腾邦网盟网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腾邦网盟网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腾邦网盟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8、同意接收来自腾邦网盟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六、卖方及服务提供商的声明 6.1 卖方及服务提供商了解并同意,在腾邦网盟网发布信息前,其应先注册成为“支付宝”用户,并通过“支付宝认证”(详见www.alipay.com.cn),拥有“支付宝”帐号; 6.2 卖方及服务提供商声明并保证,其信息及其信息所指向的网站: a. 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不会有任何欺诈成份; b.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信息及网站享有的权利或权益; c. 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d. 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e. 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f. 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g. 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内容连接:(i) 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或 (ii) 无权连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6.3 卖方声明并保证,在其网站或网页下的信息牌链接位处于闲置期限,即该信息牌链接位未被买方订购期限,腾邦网盟对该信息牌链接位有免费的使用权。 6.4 如卖方或服务提供商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则腾邦网盟有权随时终止卖方使用腾邦网盟服务的资格,并追究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违约责任。 七、买方的声明 1、买方理解并同意,腾邦网盟仅提供互联网平易平台及交易工具,对于卖方、服务提供商、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内容,应由其自行判断,且审慎交易; 2、买方理解并同意,交易是其与卖方或服务提供商自行达成的,如因交易发生任何争议,可以请腾邦网盟协调,但不应就交易纠纷追究腾邦网盟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责任。 八、腾邦网盟的服务内容 1、腾邦网盟为用户间的网络定向广告交易提供网络广告的自助交易管理系统和中介服务,并就该自助交易管理系统的使用向用户收取费用,费用标准详见网站说明。 腾邦网盟服务包括以下功能: 1)互联网信息服务; 2)交易对象的搜索及定位; 3)交易目标的设定与匹配; 4)交易流程的自助管理; 5)提供交易效果报告; 6)交易款项的支付中介。 2、用户因达成交易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用户负责支付,腾邦网盟不能控制信息的真实、安全或合法性,以及达成交易各方履行其义务的能力,腾邦网盟提醒用户应该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用户因购买产品或服务而与买方、卖方、服务提供商间建立的合同关系应当依各自订立的合同履行,腾邦网盟并不是相关合同的当事人。 4、用户所提供的其他网站或资源,由于腾邦网盟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用户承认并同意,腾邦网盟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腾邦网盟均不承担责任。 5、腾邦网盟有权删除用户发布的涉嫌违法,或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腾邦网盟认为不妥当的信息。 6、腾邦网盟有权停止为涉嫌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腾邦网盟认为不妥当的交易提供服务。 九、交易程序 1、交易物品描述: 用户提供的在腾邦网盟网站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 (1) 对用户拥有且用户希望交易的物品的描述; (2) 对用户正寻找的物品的描述。 用户可在腾邦网盟网站发布任一类物品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用户必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腾邦网盟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2、就交易进行协商: (1)交易各方通过在腾邦网盟网站进行相互协商。 (2)所涉及的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 (3)用户的承诺不得撤回。 3、处理交易争议: 除交易系统的提供和交易款项的支付中介外,腾邦网盟不参与交易各方的交易。 倘若用户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用户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用户一致同意免除腾邦网盟 (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 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 (实际和后果性的) 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十、交易款项的中介 1、在双方就交易内容达成一致后,买方可将交易款项支付至浙江支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在交易履行完毕(网络定向广告投放完毕或服务履行完毕)后,款项将定期划转至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支付宝账户; 2、买方可以向支付宝公司预付部分款项,并根据交易的成交和履行情况从预付款中扣减; 3、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应由交易方自行承担,卖方和服务提供商了解并同意,腾邦网盟在向网站主或服务提供商支付交易款项时,应扣缴卖方应承担的税费; 4、如因任何原因,用户发生交易纠纷,如信息牌未能按要求投放、或交易各方协商一致而退款等情况下,腾邦网盟应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款项的划付。用户一致同意,如交易各方协商不成的,则腾邦网盟有权根据其提供的系统内交易数据的情况,单方面确定交易款项的归属。 5、如因卖方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嫌违法、违约或侵权,腾邦网盟有权冻结或终止向其支付交易款项。 十一、服务的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腾邦网盟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1、在用户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腾邦网盟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该用户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用户的,腾邦网盟有权直接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如腾邦网盟通过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联系时,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腾邦网盟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更改,而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腾邦网盟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一旦腾邦网盟发现用户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的,腾邦网盟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5、其它腾邦网盟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十二、服务终止后 1、服务终止后,腾邦网盟没有义务为用户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用户或第三方。 2、不论腾邦网盟与用户之间的服务因任何原因以任何方式终止,腾邦网盟仍有权: (1)保存或不保存该用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 (2)对于用户在服务终止前实施的违法或违约行为,腾邦网盟有追索权; 3、对于服务终止之前用户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 (1)服务终止之前,用户的交易物品尚未交易或尚未交易完成的,腾邦网盟有权在中断、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交易信息; (2)服务终止之前,用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具体交易达成一致,腾邦网盟有权选择是否删除该项交易,并有权终止服务的情况通知用户的交易对方。 十三、服务的变更、中断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腾邦网盟会变更、中断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并删除(不再保存)用户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而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理解,腾邦网盟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腾邦网盟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知识产权 1、腾邦网盟网站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腾邦网盟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非经腾邦网盟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3、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腾邦网盟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五、隐私政策 1、适用范围: (1)在用户注册腾邦网盟账户时,根据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2)在用户使用腾邦网盟服务,或访问腾邦网盟网页时,腾邦网盟自动接收并记录的用户浏览器上的服务器数值,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等数据及用户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2、信息使用: (1)腾邦网盟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得许可。 (2)腾邦网盟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任何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腾邦网盟有权立即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 (3)为服务用户的目的,腾邦网盟可能通过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腾邦网盟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用户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3、信息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你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的个人信息; (5)其它腾邦网盟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十六、协议修改 1、腾邦网盟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且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予第三方,一旦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腾邦网盟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不同意腾邦网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转让,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 3、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腾邦网盟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及(或)协议的转让。 十七、通知送达 1、腾邦网盟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用户对于腾邦网盟的通知应当通过腾邦网盟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八、责任限制 1、用户明确理解和同意,腾邦网盟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腾邦网盟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用户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3)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腾邦网盟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2、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之规定,使腾邦网盟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用户应对腾邦网盟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用户明确理解并同意,腾邦网盟没有义务审查用户是否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买卖双方同意自行审查,并自担风险,与腾邦网盟无关。 十九、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关于注册账户昵称服务协议
关于注册账户昵称服务协议 第一条 本规则系腾邦网盟网站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之组成部分,您点击确认同意了服务协议,即表示同意了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列“用户”之定义与服务协议相同,即按照腾邦网盟网站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条 本规则所列“昵称”是指用户在注册腾邦网盟网站帐号时需要录入的昵称。昵称的录入应遵守腾邦网盟网站对昵称长度等的要求。 第四条 用户承诺对昵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用户对使用昵称引发的所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五条 用户的昵称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六条 用户的昵称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比如商标权、名称权。 第七条 用户的昵称如违反本规则第五条、第六条,腾邦网盟有权拒绝该用户使用、责令用户改正、在用户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利关闭用户账户。 第八条 腾邦网盟有权利要求用户提供其对昵称享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如用户在腾邦网盟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未提供证明,腾邦网盟有权利责令用户在限定的时间内更改昵称,如用户拒绝更改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更改,腾邦网盟有权利关闭该用户账户。按照本条和第七条关闭账户造成之所有损害,用户同意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规则公布日期:2007年 8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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